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第一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5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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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有关企业、服务机构: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为做好湖南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第一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创新能力方面,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5、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6、成长性方面,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不作为第一批申报条件);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

    1、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工信厅认定的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2、其他条件详见《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附件1),须符合所有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专业条件。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申报资料,按程序进行申报。

    2、市州推荐。各市州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签署推荐意见,联合行文上报至省工信厅。

    3、联合审核推荐。省工信厅对市州推荐的企业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的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不超过3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组织拟推荐企业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编制《湖南省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版),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信部、财政部。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重点 “小巨人”企业提供如下资料:

    1、填报《湖南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附件2)、《湖南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湖南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附件4)。

    2、申报企业编制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方案。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如实编制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企业主营业务,所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二是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包括:主导产品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主导产品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哪些关键环节;为行业龙头或大企业配套、协同创新情况;参与制定产品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情况;近3年主导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比情况等。三是企业创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发经费的保障情况,创新团队情况,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等情况。四是企业分年度预期目标。对照《湖南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以2020年为实施期初始值,分别设定实施期满一年、满两年目标,主要包括在哪些领域、哪些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分年度预期目标及成效(含定性和定量描述)。围绕实施目标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实施方案不超过3000字。

    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2018、2019年、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上市辅导协议,专利证、注册商标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省决赛获奖通报,湖南省“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标杆企业、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湖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湖南省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认定文件,以及获得的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二)申报支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提供如下资料:

    1、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5);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0年度审计报告(利润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新闻报道、总结、合作协议及企业服务成效确认函等);

    6、国家(省级)示范平台及相关资质认定的文件(复印件);

    7、社保缴费证明、软件系统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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