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0日 来源: 阅读:603次
洞办发〔2014〕 号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口县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管理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副局级以上单位,各规模工业企业:
《洞口县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洞口县2013年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洞办发〔2013〕68号)同时废止。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