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来源:      阅读:961次

湘经信中小企业发展〔2013〕496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管县经(工)信局:
    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08]45号)要求,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工作,落实湖南省财政厅2013年12月底前下达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的50%以上的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组织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
    1、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协作配套,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2、制造水平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提升产品质量和性价比的技术改造项目。
    3、特色产品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提升区域经济特色带动效果的技术改造项目。
    4、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的增长点的技术改造项目。
    5、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
    6、省政府明确的“五个三”工程项目。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
    1、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
    2、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区、工业园区、地方特色产业区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市场开拓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市、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4、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二、入库条件和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
    1、重点支持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中符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百”户和“千”户企业、“小巨人”和“创业”计划企业。
    2、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备案或者核准。
    3、项目必须是已开工建设的未完工项目,或者计划在2014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且项目资金落实较好。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500万元。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必要的服务仪器、设备购置,服务软件的购置或开发,服务场地及相关设施改造。平台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60%。
    2、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市、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必须具备湘经信中小企业[2011]40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条件。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场地和服务设施的完善,办公设备、服务仪器设备的购置等,征地和土建等基本建设不包含在内。项目投资额60万元以上。
    3、服务业务补助项目。2013年1月至12月,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创业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法律服务和市场开拓服务的项目。
    三、入库方式
    (一)申报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类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必须已在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信息库注册,并及时上报企业运行信息。未上报的企业其项目不予入库。(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工程信息库:http://124.232.143.145:8000/
    (二)项目入库网址为:《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中的《“四千工程”项目申报系统》进储备。
    (三)项目入库内容
    1、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3、项目批文或备案、核准文件;
    4、上年度审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四、项目入库个数与时间
    (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类项目。
    1、每个省直管县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
    2、市州申报项目个数按所辖区非直管县市区的数量乘以3计算,不得超过。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每个市州不超过5个。
    (三)项目入库截止期为10月30日。
    五、项目入库管理程序
    (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类项目。“省直管县”的项目入库工作由县市经(工)信局组织并负责项目审核。其他的项目入库工作由市州经(工)信委统筹组织,并负责项目审核;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由市州经(工)信委统筹组织,并负责项目审核。
    请各地务必认真组织,确保入库材料真实可靠,确保项目入库质量。
    联系电话:曾祥国,0731-88955552 (结构调整和优化类)
              何大文,0731-88955537 (服务环境改善类)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16日